《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》標準解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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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家具協(xié)會會長蔣鴻源介紹,事實上,實木家具的概念一直不是很明確,直到2009年5月1日新版的《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》標準正式實施后,國家嚴格明確了容易混淆的“實木類家具”和“綜合類木家具”概念。至于某些家具銷售人員提到的實木含量在20%、60%或者其他比例,是否能被稱為實木家具,在標準里完全沒有提到。你想想,一件家具上大量都是塑料、皮革和金屬,只有用到20%左右的木頭成分,怎么可能被稱為實木家具。
按照新版《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》的規(guī)定,實木家具根據實木用材比例和工藝分為全實木家具、實木家具和實木貼面家具。全實木家具指所有木質零部件(鏡子托板和壓條除外)均采用實木鋸材或實木板材制作;實木家具,即基材采用實木鋸材或實木板材制作,表面沒有覆面處理的家具;實木貼面家具,即基材采用實木鋸材或實木板材制作,并在表面覆貼實木單板或薄木(木皮)的家具。
蔣鴻源表示,經銷商提出的“板木結合家具”,并非“實木家具”的一種,而是新版標準中規(guī)定的“綜合類木家具”。而不少銷售商也正是利用概念中的規(guī)定,在市場銷售過程中把這種綜合類家具往往都叫做實木家具,但是,即使他們自稱實木能占到60%、70%,都不能被叫實木家具:‘國標中根據基材用料,將人造板類家具分為纖維板家具、刨花板家具、細木工板家具、多層膠合板家具。如果基材采用實木、人造板等多種材料混合制成的家具,就只能稱之為綜合類木家具。
綜合類木家具≠不環(huán)保
從事某品牌實木家具銷售的杭州區(qū)經理林峰說,目前實木家具市場概念的確比較混亂,像杭州某家私市場,雖然已經對市場的布置進行了劃分,四樓被稱為“實木家具區(qū)”,但是其他樓層還是有很多商家宣稱自己銷售的是實木家具。事實上,即使是在四樓的實木家具區(qū),也有一些商家銷售的并不是真正的實木產品。
林峰解釋說,行業(yè)內確實存在約定俗成的說法,比如普遍認為木材達到70%就應該屬于實木家具,抽屜的地板、背板等輔助材料,都可以用其他板材代替。對于消費者而言,他們也基本上接受這樣的說法,比如自己購買的家具70%都是實木,那消費者心理上就會覺得自己買的是實木家具。
實木家具之所以受消費者青睞,主要是因為它的環(huán)保健康性能。不過,很多消費者在環(huán)保概念上存在一些誤區(qū):即認為綜合類木家具就肯定不環(huán)保。業(yè)內人士表示,家具是否環(huán)保應從家具材料和油漆兩方面來說。如果甲醛含量超標,那家具肯定不環(huán)保。目前,我國對制造家具的材料都有統(tǒng)一的標準,只要這些材料達到國家標準,無論是實木家具還是綜合類木家具,都可以稱為環(huán)保家具。
責任編輯:宋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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